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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枣庄市市中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须知
一、就业报到
1、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到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派遣到接收单位报到。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3个月内,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到
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毕业生报到登记。
3、
师范类毕业生到市中区教育局报到。
二、户口转移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
推荐书)、就业协议书、户口转移证明,到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落户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推荐书)、户口转移证明,到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落户介绍信,到家庭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三、档案转递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到
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具有档案保管权利的接收单位。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或留在所就读的学校两年,或转递到
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3、毕业生可自愿到
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将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落到代理机构。
4、毕业生档案不允许个人携带、转递。
5、毕业生可登陆“鲁南世纪人才”网站查询档案。
枣庄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枣庄市中区华山北路139号
电话:0632-3256559 325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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