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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办事程序
一、业务流程

二、员工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调转
1、 人事档案在大中专院校的
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前来开具《转递档案通知单》。
2、 人事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
持原工作单位已签署意见的《干部调动登记表》、《辞职申请表》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前来开具《干部商调函》或《转递档案通知单》。
3、 人事档案在其他人才服务中心的
持与原档案托管人才服务中心签定的《档案管理合同》或《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合同》前来开具《转递档案通知单》或《干部商调函》。
三、员工聘用及解聘
1、 聘用
聘用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毕业学校所属公安部门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到枣庄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换发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等材料。将《报到证》交人才中心存档,签定《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满一年后毕业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公司在表上签署意见后交人才中心存入员工档案。以后每年公司按年度提供书面的考核情况交人才中心存档。
聘用在职人员:持原单位同意调出或辞职的意见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调入的手续,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存入后签定《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公司按年度提供书面的考核情况交人才中心存入员工档案。
2、 解聘
单位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合同后,应向人才中心书面提交同意员工离职的证明并为每位员工出具在职期间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
四、 职称办理
1、 初定起点专业技术职务
办理程序为:持毕业证原件来人才中心领表,在填写表格并加盖单位意见章后,将毕业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和表格一同交到人才中心予以办理。
2、 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办理程序为: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或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工作总结及学术论文、著作、奖励证书等有关申报资料、报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在签署意见后报市职改部门并转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3、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的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以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五、推荐参加各类专家、享受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和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
评选条件见www.lnsjrc.com,评选时间及材料申报见当年文件通知。单位将申报材料交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出具推荐报告并将该候选人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事局或市委组织部。
办理部门:枣庄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联 系 人:宋鲲
联系电话:0632-325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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